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届、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
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副主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评审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常委
民革北京朝阳区委副主委
民革北京市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团律师
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
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
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规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北大学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第5、6、7、8届)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兼代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第7届)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第7届)
中国欧美同学会商会会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委员、法治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法律、管理学)、法律专业硕士 ,
北京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
国家会计学院财务与会计培训学习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研究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北京市律师协议刑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政协第十四届德州市德城区政协委员
中国民主促进会德州市德城区支委
2001.9-2005.7西南政法大学学习、获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
2006.10-2008.1 University of Leicester(英)法学院学习,获国际商法硕士(Mast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2008.10-2010.1 University of Leicester(英)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研究型硕士(Master of Legal research)
《装备工作法律实务》解放军出版社2006年出版社发行;
法律硕士论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所提出的观点部分被国家环保部和保监会采纳并在相关规章中体现。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金融业务研究会委员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总法律顾问
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浦东一荇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等多家环境社会组织法律顾问
国家“双千计划专家人才”,硕士生导师,海南、唐山、北海、钦州仲裁委(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河北法治智库专家,河北省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玉林仲裁委员会委员。
嘉潍律师事务所品牌与文化建设专门委员会主委;央视网/法治网等媒体合作律师
合伙人
河北科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民商法硕士
合伙人
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朝阳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公益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
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公司业务研究会委员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校外导师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与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业务研究会委员
曾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曾任北京市法学会预防跨国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曾任北京市财税与金融法学会常务理事
曾任北京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
曾任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究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致公党北京市海外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武汉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华东政法大学学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安徽大学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海福寿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合规委员会主席
中国政法大学学士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律师服务专家组成员;
重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重庆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西民族大学学士
毕业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重点引进成熟人才、专业人才,逐步配齐适应公司发展的各类专业人才,确保引进人才质量,注重引进人才素质,提高引进人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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