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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律动态 | 合伙人赵占领接受北京交通广播采访,建议增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

    发布时间:2025-11-05

    近日,北京四中院通报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网盘账号被异常登录的案例值得关注。案例中,肖某发现其个人网盘账号出现未知设备的登录记录,并且网盘内还出现了陌生文件夹。肖某通过多种投诉途径,向某科技公司申请获取异常登录期间的账号登录详情,均未果,于是提起诉讼。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科技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肖某提供其网盘账号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完整登录记录副本。


    据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占领律师接受北京交通广播采访,就个人信息安全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事实上,“异常登录”并不鲜见。2024年10月,广州一女子因注销号码未解绑网盘,导致照片泄露;2024年9月,阿里云盘遭遇“灾难级”漏洞事件,用户在新建文件夹时,系统加载出其他用户的私密照片,包括自拍照、家庭照等。


    赵占领律师看来,异常登录并不代表一定就是信息被泄露了,至少是在提醒用户注意个人信息安全,提醒用户及时判断账号是否可能被盗,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用户根据自己的判断,认为不是因为自己原因导致的,这时就要及时去联系网络服务提供者,暂时冻结或及时变更密码,变更安全验证方式等来控制这个账号,防止被他人控制和登录,导致自己的信息或其他权益受损。


    那么,用户遭遇异常登录时,有权向网盘所属科技公司申请获取异常登录期间的账号登录详情吗?赵占领律师表示,要求提供异常登录信息,既是用户的法定权利,也是个人信息处理者也就是科技公司的法定义务。《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赋予用户诸多权利,有一种就是用户可以要求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要求查询个人信息的副本,当然也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注销他的个人信息,而用户他的账号登录信息,包括异常登录信息,是属于他个人信息范围的。所以,作为用户来讲,在法律上,他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异常登录的信息,然后来判断这个异常登录到底是不是自己所为,还是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所为。


     《个人信息保护法》指出,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这一制度要落地,如何认定大型网络平台是首要问题。今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大型网络平台认定机制、监督委员会运行规则,外部成员履职条件和成员履职制衡约束,进一步推动大型网络平台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制度。


    总而言之,个人应用账户作为数字时代的“分身”,理应得到更强有力的保护。除了个人采取对文件加密、设置网盘权限、多重验证登录网盘、采用强实名并关注登录设备和记录等措施外,平台责任的体现不能总是等待“亡羊补牢”,而要系统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补救机制,并配合完善监督机制。只有这样,徜徉“云端”才能真正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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