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热议。为深入剖析该征求意见稿的实务要点,助力律师准确把握法律动态,2025年10月24日,嘉潍律师事务所于成功举办了“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实务解读”活动。 嘉潍律师事务所赵曾海主任为本次活动致辞,公益与社会责任专业委员会主委/合伙人田秋盈律师、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委/合伙人魏巍律师担任活动主讲,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委/高级合伙人王文勇律师、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委/监委会主任葛友山律师做点评发言,高级合伙人/德州分所刘亚奇主任出席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赵曾海主任代表嘉律所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他指出,新公司法的落地实施虽然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实务疑难问题亟待解决,每一次新法的修订都与律师的实务工作紧密相连。此次活动不仅是对律师学习能力的提升,更是对企业客户需求的积极回应。他强调,实务驱动专业,专业服务客户,希望律师们通过此次活动能够有所收获,共同推动法律实务的发展。

在主题演讲环节,田秋盈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思路,系统梳理了《征求意见稿》的各条款,深入阐述了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她表示,征求意见稿几乎涵盖了一家公司从设立到清算的全生命周期,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在解读过程中,田律师对核心条款进行了深入剖析,包括完善法定代表人制度、细化对外担保制度、强化关联交易规制、体系化构建人格否认制度、明确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等。田律师指出,征求意见稿与原司法解释相系统对比,体现了从“小”到“大”、从“分散”到“全面”的转变,更加注重系统性和整体性。同时,她还针对公司治理、股东、董监高、债权人等方面的实务操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提出了相关争议与思考,引导律师们深入探讨。

魏巍律师分享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其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一刀切”式追加规定引发争议,导致很多认缴制历史股东面临风险。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底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明确该条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魏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工作开展于新法施行后、批复发布前,争议焦点正是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适用问题。她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分析了案件中的法律难点和争议焦点,强调了持续关注法律动态和司法解释更新的重要性。魏律师表示,只有及时掌握最新的司法信息,才能在实务中精准运用法律,有效维护客户权益。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律师们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分享自己的见解和经验,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在活动的点评分享环节,王文勇律师对两位主讲的精彩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强调律师要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他还提到,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原有五部司法解释合并为一部并作出与时俱进的修改调整,为律师实务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同时,王律师希望年轻律师能够努力提升自己,促进法律界的交流与学习。

葛友山律师同样对两位主讲人的专业与用心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新公司法系列活动意义深远,回顾前几场活动,每一场都聚焦新公司法的不同方面。通过举办系列活动,大家能够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新公司法及其相关解释。这不仅是知识的延续,更是为了帮助律师们更好地适应法律变革,提升实务能力。他鼓励年轻律师积极参与,把握学习机会,不断积累经验,在法律实践中成长,以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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