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潍律师事务所杨泗苹律师成功帮助一家俄罗斯汽车用化学品公司克服重重障碍,将其"SHINE SYSTEMS"商标在中国成功注册。 该案历经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2次驳回,共计涉及18个障碍商标,且遭遇“缺乏显著性”这一商标注册中最难攻克的绝对驳回理由。最终,杨律师凭借精准的策略判断与深度法律论证,帮助客户拿到了商标注册证。

以下为律师办案纪实
01 策略路径:四步翻盘

第一步: 审时度势,建议客户“放弃复审,重新设计”
收到第一次驳回通知后,我们进行了全面分析。10个障碍商标 + 显著性不足——如果硬闯复审,胜算极低。 于是,我们坦诚地建议客户:放弃复审,重新设计商标并提交新申请。这个建议看似“退”,实则是为了“进”。客户接受了我们的建议。
第二步: 第二次驳回,我们决定“打到底”
客户修改商标后再次申请,国知局依旧驳回。 这次引证了8个障碍商标,同时再次认定:该商标仅由常用商贸用语构成,缺乏显著性。 但这一次,我们判断:有戏。 第三步: 精准“减法”——放弃次要商品,绕过大部分障碍
8个障碍商标,逐个克服,工作量巨大且不确定。我们帮客户做了战略取舍:放弃部分非核心商品,仅保留关键商品。 这一“减法”,直接扫除了8个障碍中的6个。剩下的2个,我们通过撤销程序帮助客户成功移除。 至此,8个障碍商标全部清除。 第四步: 攻克“绝对驳回”——缺乏显著性的难题
障碍商标解决了,但还有更难的问题:国知局认为该商标属于“常用商贸用语”,缺乏显著性,不能注册。 这类驳回极其难以克服。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大量在中国市场的使用证据,证明商标通过使用获得了“第二含义”——而国知局对此类证据的要求非常高,几乎接近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本案中,客户在中国的使用证据非常有限。我们没有硬拼证据数量,而是从商标的构词方式、行业惯例、识别性等多个角度,撰写了严谨、深入的法律论证,证明该商标并非“常用商贸用语”,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同时,我们还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多个层面,阐述了该商标在中国注册对于客户业务发展的重要性。最终,国知局采纳了我方观点,推翻了原有的绝对驳回认定,认定该商标具有显著性,准予注册。 02 案件亮点与启示
障碍商标众多:第一次10个,第二次8个。每一个都是“拦路虎”。我们通过战略取舍和精准打击,逐一清除。
绝对驳回极难攻克:缺乏显著性案件,通常需要大量使用证据。本案使用证据有限,我们靠深度法律论证取胜,实属不易。
策略灵活,判断精准:不是每条路都要硬闯。第一次果断建议“退”,第二次坚决“进”。为客户省时、省力、省钱,最终实现了商业目标。
全方位服务能力:从驳回分析、策略建议、重新设计、商品删减、障碍清除,到法律论证、说服国知局——我们提供了全流程的闭环服务。
03 写在最后
商标驳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清晰的策略和专业的判断。我们不怕障碍多,不怕难度大。越是复杂的案子,越能体现专业价值。 本案完美体现了我们在商标争议解决(非诉)领域具备卓越的判断力,超强的分析能力,对于法律法规透彻的理解、娴熟的实务技巧,擅长根据客户的商业实际,提供专业、高效、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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