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嘉潍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新公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研讨Ⅰ”活动。活动分别由嘉潍律师事务所监委会主任、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委葛友山律师,高级合伙人、企业纾困与破产清算委员会主委张力律师,高级合伙人徐发东律师,合伙人王耀泽律师,王小欧律师担任主讲,深入剖析公司治理与股权纠纷中的前沿问题。
张力律师以《法定代表人涤除制度的前世今生》为主题,回顾了法定代表人制度的演进历程,系统解读新《公司法》下的法定代表人涤除制度由侧重“行政管控”向“权利本位” 的治理哲学转向,分享了司法实践中冒名、挂名、离职等案件的类型化清晰裁判规则。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疆界,从司法裁判到企业信用公示的制度互动,呼吁法定代表人不应再因登记成为“制度人质”,中国公司法治将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世纪跨越。
徐发东律师以《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的限制性规则》为主题做了分享。他详细解读了《公司法》第十五条的核心要义。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公司章程可以设定担保限额;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相关股东应当回避且不得参与表决。结合实务中因程序瑕疵所引发纠纷的相关案例,徐律师提示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内部决议流程,同时建议交易相对方注重履行对决议真实性核查义务,以降低交易风险。另外,还分享了境内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要履行对外披露义务,以及金融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例外情形。
王小欧律师以《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为主题做了分享。他梳理了合同生效要件与风险防范要点。股权转让合同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基本条件,并强调优先购买权行使、股权权属瑕疵等问题易引发纠纷。通过分析合同无效典型案例,王律师建议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交割条件与违约责任,同时通过尽职调查核实股权权属及公司章程限制,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王耀泽律师以《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中的流程难点》为主题做了分享。他剖析了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转让规则的差异。普通合伙份额转让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对外转让;转让完成后需及时修改合伙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避免退伙与入伙程序争议。结合优先购买权行使纠纷案例,王律师强调,交易方应重点审查合伙协议约定,并保留通知证据,确保转让流程合法合规。
葛友山律师以《诉讼视角下的公司决议效力认定实务》为主题做了分享。他系统的梳理了公司决议效力认定规则。并指出,新《公司法》完善了决议效力制度,确立"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三分结构,明确了撤销权除斥期间及决议不成立的法律后果。结合实务中因程序或内容瑕疵引发的诉讼案例,葛律师建议企业建立决议前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专业律师的助力,提前规避决议效力争议。
本次活动通过多维度、深层次的实务剖析,为企业合规经营与争议解决提供了系统性的法律指引。未来,嘉律所将持续关注新《公司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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