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2月11日,琼瑶家属在中国台湾殡仪馆举办告别式。 从琼瑶旗下公司的一则声明可以看出,其儿媳及作家出版社已经注意到了版权归属这一事。12月6日,作家出版社微博显示,可人娱乐国际有限公司(琼瑶旗下影视公司,简称“可人公司”)及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琼瑶作品”图书版权的联合声明》。
声明称,可人娱乐国际有限公司系作家琼瑶生前创作的全部文学作品(以下称“琼瑶作品”)唯一的版权持有方。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享有“琼瑶作品”合计71册中文简体版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出版权。除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琼瑶作品”版本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琼瑶作品”(单行本或合集本)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出版授权期限均已到期。 按上述说法,琼瑶作品的版权与皇冠出版社无关。皇冠出版社是琼瑶丈夫平鑫涛生前创办的,公开资料显示,平鑫涛在生前曾明确了遗产的分配,皇冠出版部分交给平家子女。因此,一般情况下,琼瑶作品的版权与琼瑶的继子女无关。 此外,有报道称,琼瑶儿媳何琇琼已经在其朋友圈强调“严禁投机行为,遏制侵权”。琼瑶也曾于2018年9月发文提到,“我手中的IP,将交给年轻的一代,由琇琼主导”。琼瑶旗下共有三个影视公司,除了可人公司以外,怡人公司和仲杰公司的总经理是琼瑶的儿媳妇何琇琼,儿子陈中维负责制作。 赵占领律师表示,琼瑶遗产的分配应该适用中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但是如果按照中国大陆法律,没有遗嘱的话,则适用法定继承,即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其配偶已经去世,父母应该也已经去世了,且根据公开信息只有一个儿子,则全部财产由其儿子继承。 “关于琼瑶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一般也是适用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如果相关作品在中国大陆出版、发行、改编也适用中国大陆法律,自然人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死后五十年。琼瑶去世后五十年内其作品著作权由其法定继承人即其儿子行使,作品版权使用许可费或者版税等相关收入也归其儿子所有。”赵占领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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