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律师对新《公司法》核心内容与精神的理解,更好地适应法律变化并应对挑战,5月21日,嘉潍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嘉”法同行——新《公司法》重点实务系列交流(第二期),执行主任葛友山律师、赵宏伟律师共同担任主讲,嘉潍所视频号进行了线上同步直播。
葛友山律师以“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履职风险与合规策略——以“康美药业案”为例”为主题做了分享。他引出两个形象鲜明的角色作为开篇,一个是赘婿,象征着公司选择董监高时既期待其能力出众,又要求其承担风险与责任,如同女儿择婿般挑剔;另一个是诸葛亮,指出即便智计无双,公司的兴衰成败也非一人之力所能左右,董监高同样面临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
葛律师回顾了康美药业这一典型案例,梳理了案件中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责任认定及责任比例,生动地展示了董监高可能面临的履职风险和挑战。通过法条解析,葛律师详细分析了董监高的责任与风险,并穿插相关案例,对遵守公司章程责任、催缴出资责任、抽逃出资责任等多个方面逐一进行剖析。
最后,葛律师给出了三方面的合规策略建议。他强调,董监高在履职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事,遵循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对价公允”的原则,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投保董事责任保险来转移履职风险。这些建议为律师们在新《公司法》下如何助力企业更好的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赵宏伟律师以“通过诉讼案例反思股权收购注意事项”为主题做了分享。他精心选择了一起亲手经办的股权收购诉讼案例为切入点,探讨了该案的争议核心。通过真实而复杂的案例,使律师们对股权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有了直观而深刻的理解。
结合这起实际案例,赵律师对股权收购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和潜在风险进行了详尽的剖析。他细致地解读了股权收购协议、资产收购协议等相关约定,并列举了在各种情况下可能隐藏的风险和漏洞。在分析案例中的合同约定时,他明确指出,认定股权转移的标准应当依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进一步突显了股权收购协议的重要性。
最后,赵律师还深入探讨了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他借用杨良宜先生的一句名言指出,即便签订了一份看似完美的收购合同,也不能掉以轻心,认为双方就已经是牢不可破的合作伙伴。他进一步指出,合同只是交易的开始,真正的合作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不断维护。同时还援引了其他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为律师们在股权收购领域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智慧和实战指导。
此次新《公司法》重点实务系列交流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示了嘉律师深厚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也体现了嘉潍所对新法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未来,嘉潍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新《公司法》的实施情况,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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