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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潍动态 | 高级合伙人王明律师专著《企业裁员、调岗调薪、内部处罚、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与指导》增订至第五版

    发布时间:2024-01-04


    近日,由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明律师撰写、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企业裁员、调岗调薪、内部处罚、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与指导》一书,已经第五次增订再版。


    该书历经15年畅销不衰,曾多次加印、再版,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在当当网上,获得了几千次五星评价,享有极高的赞誉。本次增订在保持原书的基本框架下,更新了法律条文,调整了相关案例,同时修正了些许不足之处,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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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企业在运行中,尤其是在人事招聘、员工管理、培训、离职等方面,往往会碰到很多问题和风险。例如,如何正确处理与员工的关系,如何避企业用工风险,等等。对此,本书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生动具体的案例,从理论到实践对企业管理过程当中可能遇到的许多具体的实务操作问题进行了详细而清晰的解读,从而帮助企业正确行使权利,降低用工风险。


    本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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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企业裁员法律风险及防范


    第一节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及注意问题

    一、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案例 1: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劳动合同就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二、 哪些情况下适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2: 裁员时, 用人单位应尽量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三、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 3: 公司首先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 4: 员工主动辞职的, 应当要求员工递交辞职申请书

    第二节 因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操作流程及处理技巧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5: 必须设置录用条件并且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才可以与试用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6: 超过试用期, 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7: 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 8: 郑某诉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 (中国)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181 号)

    三、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9: 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0: 在兼职对完成本职工作无影响的情况下, 公司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

    五、 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1: 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书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六、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2: 公司因为员工曾经被追究过刑事责任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

    第三节 经济性裁员操作流程及注意问题

    一、 经济性裁员的内涵

    二、 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满足的条件

    案例 13: 企业能直接进行经济性裁员吗?

    案例 14: 工厂拆迁是否属于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 企业如何进行经济性裁员?

    案例 15: 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第四节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处理方法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6: 医疗期满后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7: 企业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18: 企业不能随意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第五节 裁员的例外情形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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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 高级合伙人


    执业领域: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风险与合规、争议解决与诉讼、婚姻家事。


    社会职务: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北京市优秀律师、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建朝阳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物权法协会理事、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委、北京律师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


    主要著述:

    1. 《社会保险法看图一点通》,法制出版社;

    2. 《你必须知道的最新婚姻法21个热点问题》,法制出版社;

    3. 《企业知识产权流程管理》,法制出版社;

    4. 《从应聘到离职—劳动者权利全保护》,法制出版社;

    5.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度解读与企业应对》,法律出版社;

    6. 《劳动合同法HR全攻略:企业用工管理全程操作与风险预防》,法律出版社;

    7. 《企业人力资源全程操作指引与风险防范》,法律出版社;

    8. 《名律师手把手教你打劳动官司》,法制出版社;

    9. 《婚姻法律宝典》,法制出版社;

    10. 《法商实战案例精选》,法制出版社。


    执业经验:王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央企、高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王律师先后为几十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过公开债券发行、非公开债券发行、PPN、债权融资计划等债券发行服务。


    部分客户:鑫联环保、华新环保、传智播客、飞扬天下、爱施德、中立格林、中能北方、大德传媒、我爱我家、兴竹信息、德御坊、中能北方、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火币、海南航空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德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唐县金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娄底万宝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贵州六盘水虹桥新区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鑫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如是金融研究院、北京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梆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诸城泰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乳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聊城东安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海海直工程建设局、巴布亚新几内亚瑞木镍钴管理(中冶)有限公司、山东东营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潍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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