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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维研究 | 电商企业合规系列(一):电商行业及电商企业概况

    发布时间:2023-11-23


    (一)

    我国电商行业发展历程


    网经社发布电商行业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47.57万亿元,较2021年的42.13万亿元同比增长12.9%。从业人员方面,2022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直接从业人员达722万人,较2021年的680万人同比增长6.17%。间接从业人员达6325万人,较2021年的5850万人同比增长8.11%。


    随着电商行业的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已然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重建了零售端的消费格局,用户网络购物的消费习惯已经形成。与此同时,电商行业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对电商行业相关的法律监管也在此背景下日益完善,这无疑给电商行业的从业者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

    电商企业运营模式分类


    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是企业在电商领域投入资源和实施活动,以获取最大收益的方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同企业在商品销售、客户服务、物流配送、市场推广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电商运营模式也变得多种多样。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电商运营模式。


    B2B(Business-to-Business)模式是指企业间的电商交易模式,即企业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商品交易、资源共享等活动。B2B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扩大市场范围,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B2C(Business-to-Customer)模式是指商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模式。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展示商品给消费者,消费者通过在线支付等方式购买商品。B2C模式的优势在于提供方便的购物体验,降低消费者购买门槛。


    C2C(Customer-to-Customer)模式是指消费者之间进行的电商交易模式。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展示自己的产品给其他消费者,实现在线交易。C2C模式的优势在于将闲置物品变现,提高资源利用率。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是指在线上平台推广线下服务,实现消费者线上下单,线下接受服务的电商交易模式。O2O模式的优势在于将线上的流量转化为线下交易,提高商家的收益。


    社交电商模式是指在社交媒体平台上销售商品的电商模式,商家通过社交关系和口碑来推广商品,实现在线销售。社交电商模式的优势在于利用广泛的社交媒体用户群体,提高商品的曝光率和销售转化率。


    定制化电商模式是指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的电商模式,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选择商品的款式、颜色、尺寸等参数,实现个性化订制。定制化电商模式的优势在于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内容电商是指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将商品渗透到消费者脑海中,调动消费者对商品的情感,最终促成商品交易。内容电商的优势在于制作出符合消费者心理的视频或文字,激发消费者的热情,促使消费者产生情感,最终购买。


    直播电商是指商家借助网络直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激发顾客的购买意愿,实现电子商务交易的营销方式。直播电商的优势在于利用消费者碎片化时间,迎合消费者的惰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跨境电商模式是指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外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模式。跨境电商模式的优势在于扩大销售市场,开拓海外客户,增加收益。


    综上所述,电商运营模式的分类多种多样,适用于不同行业和市场。多样化的电商运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为消费者带来了更便利的购物体验。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电商运营模式,不断创新,提高竞争力。


    (三)

    电商企业与传统企业区别


    传统企业往往是在改革开放后开始发展的,起初通过制造业代工来积累资源,在逐渐掌握生产技能和流程后,开始建立自己的独立品牌。这类企业主要依赖线下经销或出口来进行销售。电商企业最初可能没有自己的工厂,其主要运营方式是通过获取线上流量来实现销售,也被称为“轻资产”经营方式。显然,一个合规方案不可能同时适用于传统企业和新型电商企业,主要是因为二者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差异:


    1.销售渠道不同


    传统企业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但更注重线下销售渠道,该渠道通常涉及经销商管理,通过经销体系可以快速分发货物。电商企业主要依赖网络销售渠道,即利用互联网络、电脑通信技术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销售渠道的不同使得电商企业的营销方式和管理模式与传统企业有较大差异。


    2.对具体产品把控力不同


    传统企业对工厂更加熟悉,虽然也可能采用代工模式,但对产品的把控力更强。相比之下,电商企业的初级阶段通常没有自己的工厂,采用轻资产运营方式,对产品的把控力较弱,同时品牌力也较弱。可以从现今直播间的两种直播模式大致分析合规风险的大小。第一种是自播方式的品牌方,在直播间销售的都是品牌方自己的产品,对产品的卖点和营销要点非常熟悉和清楚,这种情况下违规风险较低。第二种是MCN机构或以大主播为主导的公司,这类直播间的直播品类非常多,可能涵盖美妆、食品、日用百货甚至酒类等各种产品,但实际上了解合规领域的人较少,这种情况下合规风险会更大。


    3.法律地位不同


    传统企业一般销售自有品牌产品,自己是买卖合同关系的卖方或销售者。而对于电商企业而言,可能同时存在自销和代销两种模式。实践中,各类电商交易平台的经营模式各有特点,不能一概而论。特别是在判断其是否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平台经营者”地位时,需要综合考虑交易的介入程度和平台经营模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同的销售模式意味着基础法律地位不同,同时也意味着合规义务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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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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