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60条。《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对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我国网民规模已超10亿,其中,未成年网民规模近2亿。互联网的发展的确大幅度拓展了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空间,使生活更加便捷,特别是在新冠疫情三年时间,互联网对社会正常运转的支持功不可没。但是,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网上充斥着违法和不良信息,可能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引发诈骗、诱导消费甚至欺凌;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沉迷游戏,影响正常学习生活;一些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打赏主播、充值等不适当消费,等等。这些问题给未成年人、家长、学校、社会造成了很多困扰,亟待通过立法,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条例》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未成年人在网络上非理性消费等多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规范。
《条例》的公布与施行,完善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保障了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数字权利保障”与“法律权利保护”之间的有效平衡,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1]
《条例》的内容涵盖了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部分问题,比如:网络沉迷、网络消费、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等,以往在发生类似情况时,只能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法律的理解适用,寻找法律解决方案。由于各主体的职责并不明确,通常局限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划分,最多追究平台的管理责任。《条例》出台后,各主体的权责列举明确,作为位阶较高的行政法规,各主体在进行相关工作时有更明确的制度指引,追责时也更加有据可依,最终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体系,构建了一个包括家庭、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相关智能终端的生产者、销售者等在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同体”。
《条例》中关于“网络素养促进”的内容非常值得关注,在以往,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问题,更多的观点是认为应当严格限制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将未成年人排除在互联网之外。但是,时代已经发展至此,与十年前、二十年前大不相同,对于进入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将未成年人“断网”并不现实,毕竟连支付、购物甚至家居都离不开互联网,再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已经与时代不符。可以说,在进入数字社会的今天,要求未成年人不得接触互联网既不现实,也无益于未成年人将来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因此,提高网络素养,帮助未成年人学会驾驭互联网、正确利用互联网,学会如何不被互联网中的恶意影响、如何避免被拉入深渊,才是对未成年人更好的保护,也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性综合立法,其将已经发布的一些规则和实践中较为成熟的做法统合上升到制度层面,提高了以往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实现衔接和细化,更加贴近现实中经常发生的具体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应。相信在《条例》正式实施后,能够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条例》也需要进一步经受实践的考验,循序渐进、不断调整,通过积极宣传使各主体明晰自己的权利义务,使规则更有针对性、明确性、有效性,避免制度空设、权力滥用或打击面过大,反而造成资源浪费、权力寻租、管理过度、阻碍技术进步的不利影响。
[1] 彭星:《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生动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3-10/30/content_8920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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