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欢迎刘新平律师加入嘉维大家庭,请您简单介绍下自己的从业历程、社会职位、所获荣誉等信息。
刘新平律师:
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先后获得了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在黑龙江、辽宁和北京从事对外贸易、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地方立法、法学研究、公职律师、人道救助和专职律师工作三十多年,历经国企、乡区市三级行政执法机关、人大立法机关、群团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多行业、多层级、跨省区锤炼,履历丰富。同时我还是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师,辽宁省盘锦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盘锦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三级面试考官”,曾担任盘锦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盘锦市第九届政协委员,现在是嘉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Q2
刘新平律师:
到北京重新执业以后,通过一家全国知名人才平台,我有幸收到了嘉维律所的邀请。经过参观、面谈等实地考察,我被嘉维所的办公环境、发展目标、晋升机制、管理模式所吸引,也被“嘉维人”的热情、高效所折服。现在能晋升为合伙人,我倍感荣幸。从专职律师到合伙人身份的转变,不只是个人职业生涯荣誉的提升,更体现了一种更大责任的担当和期许。今后,我不但要做好业务,带好助理,还要为律所的发展献计、出力。
Q3
您执业以来主要致力于哪些领域的法律服务?您认为处理这类领域案件的难点是什么?
刘新平律师:
我之前长期在地方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工作,也做过公职律师,不但了解行政机关决策方式,也熟悉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流程,擅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论证,也熟悉劳动、婚姻、继承、合同、侵权、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论证、刑事辩护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是一场“民”与“官”的博弈,由于行政机关掌握公权力,相对人在其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想要赢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比较难,需要掌握一些重要技巧。
一是要尽量优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也是解决行政纷争的重要手段,相比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具有不收费、办理期限短、复议机关审查范围相对广(既审查合法性也审查适当性和规范性文件)、当事人可以在复议阶段提前获得行政机关全部证据、依据资料有助于行政诉讼准备充分,以及一旦复议决定有利于当事人,下级机关只能执行无诉权等优点。等于当事人用很低的时间成本多获得了一次权利救济机会。
二是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起诉状要简明扼要,避免过简或过细。如果过简,不利于办案人全面、准确研判案件的法律焦点,不利于诉求的实现。如果过细,可能会促使行政机关补充调查后提出新的证据或理由,甚至运用行政权力干预司法权,让当事人更加被动。但如果案件进入二审或申诉程序,上诉状或申诉书要详细,因为这两个程序很多时候不会开庭,而书面审理纠错的概率很低,不同阶段要用不同的策略。
三是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虽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由被申请人和被告举证,但如果当事人诉求的是行政机关不作为、要求行政赔偿,以及主张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等,也是需要当事人举证的。有效且充分的证据是胜诉的必备条件之一。当事人要在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交证据。自己举证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也可以请求复议机关、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四是要在法律时效期间内维权。如果在超过了时效后复议、诉讼,又不能证明存在法定理由情形的,会丧失胜诉权。
Q4
在您看来青年律师在各阶段需要具备的职业基因和业务技能都有哪些?您当初又是如何实践的呢?
刘新平律师: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重要力量。律师是充满挑战的职业,青年律师需要通过不断实践、学习,逐步积累,扎实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才能成为未来的中坚力量。一要坚守正直的个人品质。正直是成为优秀律师的前提,如果没有正直作基础,再高的专业水平和优良的工作作风都无法真正实现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二要耐得住寂寞,保持耐心。世上没有多少事情是可以一蹴而就能实现的,青年律师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并取得良好的办理效果,必须通过埋头苦干、深耕且持之以恒来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三要在功成名就前守得住清贫,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避免掉入结果承诺陷阱,让自己未盛先衰;四要与时俱进,不断钻研业务,要在业务上“精雕细刻”,做到“人有我优”;五要养成细致、高效的工作作风。
我从事法律工作已经二十多年,其中公职律师和专职律师十多年,我一直在努力按照上述要求约束自己。尽管有些方面有时做得不到位,但我会继续砥砺前行,努力行稳致远。
Q5
作为嘉维所合伙人,您对嘉维所未来有什么期许和要求?
刘新平律师:
我们嘉维所作为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发展的道路上永不停息。我们正在通过实施人才、品牌战略,攻坚“百城百所”目标,不断提升律所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规范化的水平。我相信在管委会的带领下,在全体合伙人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将嘉维所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宏伟目标一定会实现。
刘新平 合伙人
liuxinping@javy-lawyers.com
刘新平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为:法律风险与合规、争议解决与诉讼、刑事辩护与代理。
刘新平律师的社会职务: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师,辽宁省盘锦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盘锦市第九届政协委员,盘锦市第八届、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盘锦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和辽宁省公务员局“三级面试考官”。
刘新平律师的主要著述:2019年4月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第328期《辽宁人大》上发表了《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报请批准公布备案等环节存在缺乏统一时限规定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19年4月撰写了《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必须重新实习一年规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研究—以L省为例》。
刘新平律师的主要执业经验:刘新平律师在黑龙江、辽宁和北京从事对外贸易、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地方立法、法学研究、公职律师、人道救助和专职律师工作三十多年,历经国企、乡区市三级行政执法机关、人大立法机关、群团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多行业、多层级、跨省区锤炼,履历丰富。不但了解党政机关决策方式,也熟悉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流程,擅长行政法律服务,特别是政府法律顾问、地方立法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熟悉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与合规业务。为人坦诚,做事严谨、细致、高效,深得当事人信任。曾办理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某市人民政府、某市物价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行政纠纷案;行政诉讼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某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建设单位非法处分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不处罚行政纠纷案,有力维护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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