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至今,始终没能得到消亡,随着世界范围内的“躺平”,新冠病毒在传播中不断出现新的变种,并且在各国各地反复爆发。这导致社会生活在停摆和恢复中不断循环,无法得到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无数企业和个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甚至彻底消亡。
随着我国防疫措施的“常态化”,意味着疫情在我国的传播暂时无法结束,或许还将长时间反复,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熬过“严冬”并生存下去,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和思考的课题。资金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本文将从资金的重要性、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回笼面临的困境、企业应对建议三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在疫情中努力生存的企业及相关人员提供些许有价值的思路。
一、资金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来说,经营存续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资金,如果资金充足并且可以正常流动运转,则企业生存无虞;若资金不足以维持运营成本,则企业或将面临资不抵债甚至倒闭。在疫情期间,除了经营防疫相关领域业务的企业之外,其他企业的经营大多都遭受了明显的打击,例如:因防控措施导致生产经营业务无法开展、物流停滞、人员无法正常办公、交易对手方无力支付款项、金融机构无法办理授信等,加之大部分企业在此情况下仍面临人员工资、办公场所租金、借贷利息、税费等各项成本的支出,导致企业的收入和存有资金锐减,很多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严重困难。
(图片引自网络)
企业的经营收入通常伴随着前期的成本投入(例如:设备、人工、技术等),否则很多经营项目将无法进行,也就无从谈起后期的收入。若长时间资金不足,则企业的经营状况将很可能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因资金链断裂、入不敷出而倒闭。但若企业有正常流动的资金,则可以从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存活,甚至在资金充足时可以借机“抄底”部分资产,从而实现“逆道超车”。因此,保障企业的资金流动,就是保障企业的“生命线”。
二、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回笼面临的困境
资金回笼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前期投入资金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运作,最后资金回到出资人处的现象。在资金运作过程中,资金可能转化为各种形式的资产,最终又以资金的形式回流。例如,服务行业企业前期投入资金雇佣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后,收到资金回到企业;金融机构向其他人提供借款,到期后收回借款,都属于资金回笼。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很多企业遭受了巨大打击,资金严重紧缩,甚至面临着资金流断裂的危险,因此出现了大量违约行为。例如:供货商的客户拖欠货款、服务企业的客户拖欠服务费、金融机构的客户拖欠借款、出租人的客户拖欠租金……也不乏有企业直接倒闭,无从追索债务,甚至有些债务人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
上述种种现象令本就因疫情而陷入困境的供方企业的境遇“雪上加霜”,通常情况下,债务拖欠的时间越长,债务收回的难度就越大——有些债务人身背数份债务无力清偿、有些债务人有更充分的时间转移财产,有些人的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最终债权人面临的就是“坏账”的结局。
三、企业应对建议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如何面对资金回笼的风险,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如下三个阶段分别进行风险防范工作:
1、交易进行前
(1)建立完善的项目审查机制,对交易方的基本信息、信用、能力、负债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谨慎确定交易方,避免与无交易能力的主体进行交易,从而投入无法收回的成本。
(2)为债权设置有效的担保措施,例如:抵押、质押、保证等传统形式的担保,或其他法律认可的非传统形式的担保(让与担保等)。
(3)签订条款完整的合同,通过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预防,以及在风险发生时能够作为主张权利的有力依据。
(4)约定有效的送达地址,取得并保存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特别是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避免后期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因无法送达而导致权利无法主张或耽误最佳时机。
2、交易进行中
(1)加强对项目进行的监督和关注,督促交易对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切莫随意延期。
(2)双方如对交易有变更的合意,及时签署正式的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而非仅口头约定。
(3)保持沟通,注意保留双方的交易记录、沟通凭证,以便一旦发生纠纷时能够最大程度还原交易事实,有据可依。
(4)核实对方对接人人员的身份和授权,确保对方对接人员可以代表对方进行交易的具体行为,保证其行为对交易对方有效,避免交易对方否认其对接人员的全部或部分行为。
3、风险发生后
(1)若对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则应当积极催促履行,并注意留痕。最好使用书面方式送达催促信息并保留送达凭证,对交易对方进行提醒和警示,也可以作为日后主张权利的证据,还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2)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后,应立即着手进行充分的准备,将有关的材料整理分析,并在后期的沟通中不断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和信息,随时做好提起诉讼的准备。
(3)在对方经催促仍不履行约定的情况下,及时确定诉讼请求及有管辖权的法院,尽早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取得胜诉判决后尽快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尽可能避免因对方债务数量多导致财产被其他在先起诉的债权人执行,或对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结 语
以上就是笔者针对新冠疫情中,企业如何应对资金回笼风险提出的几点建议,希望可以给各位提供有效的思路,也希望每个企业都能积极面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探索最适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模式,平安度过艰难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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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秋盈
嘉维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业务领域:法律风险与合规、争议解决与诉讼、劳动法、银行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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