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维所为拉近与律师距离,特推出《嘉维访谈》系列栏目,让我们一同来了解每位律师背后的故事。
从法务专员到合规经理再到法律部总监,从企业律师到专职律师,职位在变,定位在变,但为公平正义代言的初心从未改变。“价值提升、突破自我、能量传播”是她的追求与坚持。
她就是本期访谈嘉宾——王情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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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Q
请您简单介绍下自己的从业历程、社会职位、所获荣誉等信息。
王情晴律师:
我做律师之前一直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从事合规、风控和争议解决的工作,职务上也从法务专员做到合规部经理再到法律部总监。十余年来在金融领域参与的主要项目类型包括PPP项目、股权投融资、不良资产、并购、私募股权基金,在这些项目前期尽调、中期管理和后期退出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之后的律师工作提供了宝贵的财富。
Q
是什么契机让您选择成为一名律师呢?
王情晴律师:
尽管一直以来都是从事法律工作,大部分工作内容在性质上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但是从“企业律师”与“专职律师”的功能定位、工作方式、服务对象、驱动因素、价值考量等许多方面存在本质的区别。
结合自身,选择从“企业律师”转变为“专职律师”,第一个考虑因素是“价值提升”。关于这个问题,一方面是价值“量”的维度——专职律师会面对不同的法律需求和客户群体,那么律师所能做的工作在“量”的方面就会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价值“质”的维度——因服务对象的不恒定性和客户法律需求的“主流”性,律师所能策划的法律服务方案在寻求最优的道路上就会减少干扰因素。
第二个考虑因素是“突破自我”,众所周知,任何人、任何行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面临继续发展的瓶颈,而如何突破这个瓶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放弃安逸的现状、选择更大的挑战、冲破现有的束缚,于小处而言,帮助客户在法律框架内追求利益最大化,于大处而言,为公平正义代言。
第三个考虑因素是“能量传播”,之前我看到一篇文章,介绍的是不同行业的人讲一讲本行业的特点,比如到医院看病最好向医生陈述症状而不是说得了什么病,因为这是专业判断。那么对于法律行业来讲也是这个道理,就目前而言,在办案之余,我可以写写文章、司法案例并在公号进行发表,尤其是单纯从裁判文书难以判断出“所以然”的案例,我可以根据自己之前的从业经验进行实务分析,这也算是律师社会责任感的一部分吧。
Q
您执业以来主要致力于哪些领域的法律服务?您认为处理这类领域案件的难点是什么?当时您是怎么考虑的?有哪些让您印象深刻的事情?
王情晴律师: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人生前进中迈出的每一个坚实的脚步,都会让我们距离信仰更近一些。根据之前的工作经验和擅长领域,目前我主要从事商事争议解决、金融领域、公司纠纷、不良资产、重大疑难强执案件。当然,由于在这些领域已经非常熟悉,除了继续关注该领域的最新法律、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动向之外,我还准备组建一支更加“接地气”的团队,在婚姻、家庭等家事领域、民间借贷、侵权等领域服务更多的客户。
至于各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是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我说一个总体的观点:
第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传统交易类型案件中,在交易时一定要预判纠纷可能的爆发点,并根据请求权基础做好证据固定,以便于后期依法维权,这属于法院裁判“以事实为基础”的基础。
第二,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疑难、复杂案件往往是律师功力的试金石。纠纷发生后,事实方面,往往是各执一词,此时律师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细节陈述并从中提取梗概、找到证据并形成证据链,至少获得影响裁判者自由心正的高度盖然性或优势盖然性。在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可能要论述法条的立法初衷、目的,并从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角度来推论出法律关于争议问题的本质,得出对己有利的结论,这属于法院裁判“以法律为准绳”的准绳。
第三,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我作为律师追求的方向,也是对客户的诚恳建议。在商业交易中,尤其是复杂的商业交易中,一定要有一个整体观,不要被“浮云”遮蔽眼睛,干扰判断。比如前期的尽调,尽管已经付出了一些成本,但若发现不可控的风险,就要做出决定,不能为尽调的“沉没成本”而付出更多的“机会成本”。在考虑“投”的时候就要考虑“管”和“退”,因为多数情况下,“投”和“管”不是目的,理想的“退”才是最终目的。
所以,总体上,我认为任何一个交易,总体方案的设计是第一位的,各阶段的风险控制是第二位的,高效、优质解决争议是第三位的。上述“三位”是一体的,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也是法务和律师的价值所在。
Q
是什么契机,让您选择加入嘉维律师事务所呢?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您对嘉维所的印象如何?
王情晴律师:
嘉维所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团队协作精神,我深深地感受到每个嘉维人无论哪个部门哪个领域哪个职位,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办理好每个案件,服务好每个当事人;每当我办案或者处理项目中遇到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无论找到哪个嘉维人,他都会倾尽全力给予我帮助,面对如此强大的团队,这种无坚不摧的协作精神,我相信在嘉维所面前和嘉维人面前,没有什么困难是战胜不了的。
Q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个案件的审理往往会来自媒体、社会的关注,有时候对案件本身也会存在一定的反作用,您是如何看待大众媒体对案件的影响的?
王情晴律师: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整个社会,当然,硬币的一面是积极的,另一面可能是消极的,但主要方面还是积极的。媒体对案件的关注对案件的审理的确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我认为这并不会改变案件的基本走向。媒体的关注和舆论的影响最大的作用是将案件公开化,从公开、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是有积极的一面的。然而,事实和法律永远都是案件审理的根据,作为律师,在案件面临舆论洪流时,要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定力,要在法律框架内及时回应舆论,争取引导舆论,要在事实和法律方面做好工作、打好基础。
Q
工作之余,您还有哪些爱好?是否受职业的影响?这些爱好是否对您的职业有帮助?
王情晴律师:
读书是深入思考问题的重要方式,思考的结论除作者外不受他人影响,工作之余我最喜欢逛书店和读书,无论是否承认,个人受职业的影响是潜在而深远的,在听到这个问题之前,我没有考虑过这个影响。但事实是我看的书大部分都是法律和金融类书籍,此外还有一部分历史类书籍。至于对职业的帮助,我相信肯定是有的,这主要是对思维方式的影响,但我的确很少在办案中会引用某本书的一段话,我想这种帮助也是应该是潜在的。
Q
您最近三到五年有什么目标规划?
王情晴律师:
这个问题其实还是比较宏观的,简单的说三年内争取做到“三个一百”吧,第一是读一百本书;第二是为一百个常法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第三是写一百篇文章。这与前边几个问题应该是一脉相承的,即自我突破、价值提升、能量传播。
王情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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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与合规、争议解决与诉讼、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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