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虽然“光盘行动”已在各地推行,但日常生活中,一些浪费粮食的陋习仍然存在。据统计,我国每年浪费的粮食约3500万吨,接近中国粮食总产量的6%。
5月4日,南京一面包店因垃圾桶内大量丢弃的面包,被市场监管总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行政约谈。5月11日,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垃圾桶里的一袋蛋糕,开出了全省首张反食品浪费责令改正通知书。可笑的是,这些食物被丢弃的原因要么是大小不符合,要么是切得不好看。
其实,早在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就已正式出台。但尽管如此,社会上仍然存在严重的食品浪费现象。
针对餐饮企业食品浪费的现象,CCTV《消费主张》节目组特别邀请嘉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葛友山律师进行了相关的法律解读。
该期节目已于5月31日在CCTV2财经频道正式播出。
葛友山律师受访片段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助餐厅虽然以防止食物浪费的名义收取押金,但实际并未落实在行动上,大多停留在形式主义上。当有消费者浪费粮食时,餐厅不但没有提醒劝阻,反而纵容甚至帮助消费者掩盖浪费行为。
葛友山律师认为,餐厅有收取押金的相关规定,就是为了防止食物浪费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未能执行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消费者在自助餐厅就餐时,多取食品,吃不完把食品丢弃掉,是典型的浪费行为。餐厅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去制止,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这种行为的发生。从《反食品浪费法》来看,如果餐厅经营者没有严格实施制止行为,则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有消费者举报,那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经营者进行处罚。
葛友山律师受访片段
目前,有的餐厅甚至没有设置反浪费的警示标语。
对此,葛友山律师认为,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设置标志或是采取其他措施来防止食品浪费,那这种不作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此类餐饮企业进行处罚。首先,要对餐饮企业进行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浪费多少是违法?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界定?
葛友山律师表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只要食客在就餐时产生了食品浪费的情况,餐厅经营者就应该受到处罚。
《反食品浪费法》的主要规制对象是餐厅的经营者。因为餐厅经营者是餐饮服务的提供者、组织者,也是一系列制度的执行者。所以,餐厅经营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食品浪费。如果不采取措施,导致食品浪费结果产生,那就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后果。
葛友山
嘉维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公司重组、并购、公司治理以及公司重大危机的法律诊断和处理相关领域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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