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嘉潍重庆分所主任唐章富律师团队代理的某路桥集团公司(上市企业)与某建筑公司建设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半年后获得一审全胜判决,取得圆满代理效果,得到了客户单位的高度称赞和认可。
本案由某租赁公司以数百万元租赁费未支付、租赁物未返还为由向重庆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客户单位某路桥集团公司和旗下分公司支付相应租赁费用及利息并返还租赁物,但某路桥集团公司仅为涉案工程项目总发包方,并未与其磋商亦未授权相关人员与其洽谈签订合同,相关合同仅是分包公司人员在短暂持有公章期间未经同意擅自加盖。诉争发生后,某路桥集团公司与旗下分公司委托我所代理,并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前已有另一案情相同、事实相同、原告不同、代理人不同的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不利于客户公司的判决。面对此种情况,团队迅速召开案情剖析会,对案件相关事实及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和认真研究,通过追加相关责任人、广泛整理类案判决、调取关键证据、深度检索法律法规、多途径多手段查找权威会议精神等方式制定和研判了代理思路和观点,为后续案件的成功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团队的观点最终获得法院采纳,判决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通过此案,完美的诠释了虽然相同的案件,但代理律师不同就完全可能获得不同的结果。
嘉潍重庆分所成立以来,律所团队不断坚持专业能力提升,坚决落实每案必须研讨的制度,不断发挥团队合作潜力,集思广益,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为工作基础,突破自我,以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认真负责对待每件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案件处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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