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最近市场上有一种卖盲盒的生意很火,甚至出现了一种“快递盲盒”,卖家声称这些盲盒都是从快递公司流出的快递物品,是买卖双方真实的购物。即便是刚被媒体曝光,“快递盲盒”依然难被禁止。
据此,嘉潍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对此类事件进行解读。
何为“快递盲盒”?市场上大部分“快递盲盒”都是退换货或是滞留件的商品,商家将它们打包放在一起,按麻袋或按斤再次销售,并宣称“稳赚不赔”。实际上,“快递盲盒”是违法行为,但是一直以来都是快递行业的顽疾。早在2020年,就有不少媒体曝光提醒消费者小心被“快递盲盒”套路,也有不少消费者明确表示对于快递盲盒中个人收件信息泄露的担忧。
通过某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盲盒”,依然可以找到不少可以下单购买“快递盲盒”的店家。虽然这些店家没有明说所售商品为“快递盲盒”,但是从商品描述和图片看与“快递盲盒”即为相似,不少店家保证“国际件,无空包”,同时表示“都是未拆封的,随机发货”。
嘉潍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表示,快递盲盒的出现跟快递企业内部的退件流程管理机制不完善直接相关,通常是在被退件时没有及时告知寄件人并建立便捷的退件流程查询机制。在他看来,快递公司售卖快递盲盒是直接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
律师: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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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对于“快递盲盒”的售卖行为,相关法规早已明令禁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中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这一类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赵占领律师看来,快递盲盒中销售的若是廉价劣质的产品,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盲盒就是一种营销技巧,至于是否违规主要看两点,一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比如宣传盲盒内可能存在价高质优的产品,二是所售商品是存在强制性标准而不符合该标准。
“如果所谓快递盲盒销售的是真正的快递,来源是寄件人的退件,没有退给寄件人却被倒卖。这种情况跟快递公司内部的管理漏洞直接相关,一方面是快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上门送达到收件人,而是未经收件人同意而把快件放置于快递柜、前台、小区门口等等,导致收件人不知情而未及时收取,最终快递公司按照退件处理。”赵占领律师表示。
赵占领律师同时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关键在于具体执行,从快递企业角度而言,需要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强对于员工不法行为的监督;从监管部门角度而言,应该主动检查、抽查快递企业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而不是被动等待有人举报、投诉后再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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