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职务犯罪实务问题研习(第八期)】“单位受贿罪典型案例解析”活动在嘉律师大楼E2栋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由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总支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秘书长安鸿鹏律师担任主讲,嘉潍所视频号进行了线上同步直播。
安鸿鹏律师首先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二)》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着重说明了单位受贿罪的立法变化情况,而后指出:《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单位受贿罪量刑上的修改,意在回应司法实务中单位受贿与自然人受贿的量刑梯度难以衔接,致使量刑失衡等问题。接下来,安鸿鹏律师从立法规定和学理解释两方面介绍单位犯罪的定义,同时阐述了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的区别和联系,以此引入一则单位受贿真实案例的研习。
在案例研习部分,安鸿鹏律师结合自己多年来侦办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特别是从事律师职业后的思考与研究,依据他亲自编著的《折戟失守警示录——领导干部涉法风险及心理攻防典型案例解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一书,通过真实的案例:“为拉赞助执法不严 利令智昏集体追责”,组织大家立足侦办、辩护双方,进行案例式讲授、“攻防型”辨析、互动式研究,弄清司法认定要点,提升辩护、预防技能。
另外,安鸿鹏律师还介绍了其具有独创性的法律服务产品——《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合规咨询》(获评“首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案例”),旨在利用法律人专业素养,通过职业化行为,助力公职人员自查自纠,规避违纪违法风险;助力各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智囊团”。
本次活动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修订为引导,深入解析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底蕴,更凸显了极高的实务应用价值。针对职务犯罪的特点,为辩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同时也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策略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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