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红经济发展得风生水起,近两年大批自媒体博主涌入探店行业,近来更是频频有探店博主“翻车”。探店博主探店属于新型宣传方式,相关主体的责任该如何划分;消费者该如何看待探店营销呢?近日,嘉维律师事务所邓煦律师接受北京广播电视台《1039新闻早报》采访,针对此事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5月,探店博主陶女士与商家约定好探店免费享用“三人餐”,却带了8位亲友到店消费。商家要求陶女士支付3人以外的餐费,陶女士以自己有3个“探店博主”账号,店家应提供9人餐为由拒绝支付。随后,双方在网络上争执不休。类似的纠纷,并非个案。由于探店行业缺乏规范,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流量和利润驱动下,行业出现虚假宣传、数据造假等乱象。
(图片引自网络)
通过内容引流变现,不少探店博主尝到了甜头,纷纷入局探店行业,乱象也随之频现。邓煦介绍说,美食博主探店属于新型宣传方式,有关行为的法律属性,有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
美食博主就属于广告的代言人, 在这个过程中要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这个宣传的过程中,怎么来界定是否进行了虚假宣传呢?首先菜品是肯定要符合这个食品相应的安全规范,美食的博主必须是要真实接受过餐厅的这种服务,品尝过相应的食品。另外还可以依据一些客观的标准来判断是否有这种虚假宣传,比如说材料的产地,这个比如说羊肉宣称是内蒙的,大米是宣称是五常的,这个辣椒宣称是四川的等等,还比如说菜品的用料,宣传牛油火锅是不是确实是牛油?这个牛肉是不是合成的肉?有没有所谓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还有就是商家的一些服务性的宣传或者承诺,比如说菜品的价格,还有这个满减,买一赠一,生日优惠这些的服务承诺,这种也是客观的。
不少消费者关心的是,一旦消费者在被美食探店博主种草后,到店体验感与博主所述不同,发现自己上当了,是不是就只能认了呢?
至于说我们菜品的味道是不是好吃,是咸了还是淡了,是辣或者不辣,可能它的标准非常主观的,是因人而异的。根据上述标准,我们消费者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判断这个商家是否有这种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商家进行了虚假宣传,那么就可以向餐饮企业和这个美食博主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这种诉讼的索赔。
为了盈利,餐饮业也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有专家说,面对各种博主的种草、避雷,消费者还是应该有个平常心。
消费者改如何看待探店经济?当前权威媒体发布广告有比较严格的审核流程,相对而言,自媒体比较自由。一些小的博主甚至素人,可能缺乏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加之内容制作没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利益驱动下,广告内容质量可能无法保障。
现在一些网络的素人在试用了相应的食品以后,发表一些文章或者视频,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应该要分情况来看,就要看这个人是不是接受了这个餐饮企业的委托并且收费,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就是在发布广告,就要严格的遵守相应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它应该确实的使用这个食品,并且相关的内容应该是属实的。
如果没有接受商家的委托,只是自身使用了这样一个食品,然后自发的进行发布文章或者视频。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自主的行为,不属于发布广告的行为,其中这个内容如果有不实的地方,就不应该由商家来承担这个责任。
探店博主依托的根本,是对于消费者的价值和自己的口碑。商家或者企业要做好的是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大浪淘沙后才见真金。消费者、商家以及将要入行的博主,在享受探店经济带来便利与效益的同时,需擦亮眼睛、仔细鉴别,在信息爆炸、追求流量的市场中,找到市场航船“舵”与“帆”。
邓煦
嘉维律师事务所 | 律师
业务领域:法律风险与合规、争议解决与诉讼、银行与金融、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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