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PROFILE
赵曾海
北京市律协副会长
嘉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欧美国家的许多律所历史悠久,动辄可上溯百年。在律师业漫长的规模化历程中,固然不乏“野蛮生长”的阶段,但更多的是行业内部的自身积淀。考察欧美大型律所的全球布局现状和发展历程,无疑对我国律师行业走规模化路径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平均2706人中才有一名律师,而在美国平均250人中就有一名律师,其余国家如英国、德国的数据也远低于我国,在律所数量方面的差距更为显著。可见,尽管经历了长达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律师业从人数到服务质量均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律所和律师总量仍存在较大缺口,法律服务的覆盖面还远未达到饱和程度,在挖掘法律服务市场潜力方面仍大有可为。同时相关法规宜在制度上创新,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
1.大部分国际律所采用有限责任合伙(LLP)形式设立
该形式类似于我国的特殊普通合伙,但在LLP形式下合伙人需承担的责任范围更小;这类律所的总所与分所之间多采用跨国公司式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个别超大型的国际律所采用瑞士社团(Swiss Verein)形式设立,各分所之间独立结算,但共享一个品牌。
2.律所的分所数量和跨国数量并不必然与其竞争力呈正相关
在2021年全球营收排名前十的律所中,排名第一的人均创收为177.2万美元,该律所系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形式设立,在全球有15家分所;而采用瑞士社团模式设立的某国际知名律所在全球有93家分所,人均创收为78.4万美元。排行榜上三家采用瑞士社团形式的律所虽然在全球拥有众多分所,但其人均创收却显著低于排行榜上其他分所数量相对较少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律所。可见,律所的分所数量和跨国数量并不必然与其竞争力呈正相关。一家律所可能拥有更多的国际分所,但并不意味着该所的律师会有更高的收入,也不代表该律所的业务能力更强。规模化律所如何在“做大”的同时实现“做强”,从而超越传统的强所,仍然可算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3.超大型律所的发展往往涉及不止一次合并
这包括与本国律所的强强联合,也包括与外国律所的吸收兼并,涉及不同文化、制度和管理架构的融合,从前期的接触洽谈到后期的磨合完成可能长达十余年。大型律所的合并尤其考验管理者整合资源、构建文化、消弭分歧的能力。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律所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规模化的途径,但在服务质量提升,创收提升和分所资源整合方面很难一蹴而就。无论采取何种发展模式,法律服务仍然是律师业的核心产品,优化客户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仍是律所做大做强的基石,而盲目发展分支机构,一味追求人数规模的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笔者认为,无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模式如何变化,也离不开律师群体“审慎、明辨”的优点以及传统律师行业的高度人合性特征;和医生职业一样,律师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也是广大客户信赖我们律师的原因;个别律所盲目走商业化发展的举措将对律师的职业品质造成破坏,而造成的恶果由整个行业承担。
对此的解决方案一方面固然靠行业自律,而另一方面相应的立法也应当跟上。当前,我国的律师业已经完成了从0到1这一步,现在的发展阶段是在从1到100这条路上,此时有必要以立法形式给予规制和引导,以维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完
结
赵曾海
嘉维律师事务所 | 主任/创始合伙人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与代理、法律风险与合规、资本市场与证券、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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