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申请晋升合伙人的公告
全体嘉维律师同仁:
嘉维律师事务所已完成了组织形式变更,改制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律所规模化发展工作,经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研究,事务所将集中晋升一批合伙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伙人资格类别
(1)权益高级合伙人
权益高级合伙人,参加全体合伙人会议和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享有合伙人的全部权益。按合伙人法定备案程序备案。对自己承办业务的风险承担无限责任。权益高级合伙人承担事务所公共收支亏损责任、享有事务所公共收支盈余分配权的合伙人。
权益高级合伙人年创收应不低于180万元,购买持有合伙份额应当不低于100份。
(2)高级合伙人
高级合伙人,参加全体合伙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对外使用高级合伙人名义。按合伙人法定备案程序备案。对自己承办业务的风险承担无限责任。高级合伙人是非权益合伙人,不承担事务所公共收支亏损责任、不享有事务所公共收支盈余分配权。
高级合伙人年创收应不低于100万元。高级合伙人交纳入伙费 10万元,入伙费退伙时可退回本金。高级合伙人购买持有合伙份额应当不低于1份。
(3)业务合伙人
业务合伙人,参加全体合伙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对外使用合伙人名义,按合伙人法定备案程序备案。对自己承办业务的风险承担无限责任。业务合伙人是非权益合伙人,不承担事务所公共收支亏损责任、不享有事务所公共收支盈余分配权。
业务合伙人年创收应不低于30万元。业务合伙人交纳入伙费 2.5万元,入伙费退伙时可退回本金。业务合伙人购买持有合伙份额应当不低于1份。
二、申请方法
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本人签名的《入伙申请书》及《合伙人资格类别确认函》纸质版原件交至嘉维管委会秘书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律所邮箱。
联系人:管委会秘书安鸿鹏
联系电话:18611399740(微信同号)
律所邮箱:beijing@javy-lawyers.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6号运河壹号E2栋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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