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潍律师事务所再度展现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实力与专业风采,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湛辩护技巧,高级合伙人施玉杰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内幕交易罪案件,最终促使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成果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同时也是施律师个人年度荣誉中耀眼的桂冠。
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内幕交易罪一案,2015年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侦查,2024年4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刑事拘留,后被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在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施玉杰律师多次会见李某,通过细致入微的沟通和交流,逐步厘清了辩护思路,并制定了周密的辩护方案。
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施律师更是展现出了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详尽查阅了案卷材料,反复论证和提炼辩护观点,并多次与主办检察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施律师充分从涉案人的主体资格、共犯的前提要件、主观故意和作案动机、案件客观损害事实、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多个维度,对本案为何提起无罪辩护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述。
施律师的专业性不仅体现在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上,更体现在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独到的辩护策略上。针对检察院主办人就案件本身的各种合理性怀疑、存在的法律、事实难点,他查阅大量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多个有力的辩护观点,并通过公开方式获取了涉案上市企业的相关资料,为无罪辩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通过依法、依规和主办检察官的沟通,检察院也越来越重视施律师的辩护观点,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二次提出退侦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证据的不断落实,主办检察官对律师的辩护观点也从开始的不认同,到逐渐的理解、认可辩护律师的观点。
施律师最后向检察官陈述的辩护结论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机关的现有证据链条无法形成闭环,得不出唯一、排他的能够证实李某构成内幕交易罪的结果。
最终,在施律师的不懈努力和坚持下,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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